公司與基層單位簽訂二級智能調度管理
發布:2013-06-05 14:57瀏覽:13213
來源:海通公交人事部
作者:丁敏
為加強二級智能調度管理,科學組織生產運營,實現運力資源合理配置,5月31日上午10時,總公司本著“職能界定、責任分工”的原則,分別與新浦公司、海州公司相關責任人、負責人簽訂了“二級智能調度管理目標責任書”。
目標責任書確定了二級智能調度管理的責任主體,明確了“三大責任目標”、“五項責任要求”和“目標責任考核”。在目標責任考核中,公司根據總公司《績效考核管理辦法》相關規定,將二級智能調度管理列為運營考核的權重項目,責任主體對目標任務的開展、落實及成果負連帶責任,并作為公司經理室年度對中層干部考核的主要依據。同時,公司對執行不力、落實不到位的責任主體將實行責任追究制。